欠高利贷不还被起诉,首先应积极应诉,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债务需承担还款责任,而超出法律规定利率部分的利息无需偿还。同时可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面临欠高利贷不还被起诉的情况时,要清楚高利贷中受法律保护和不受法律保护的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此限度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第一步是积极应诉。不应诉可能导致法院仅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缺席判决,这对被告极为不利。积极出庭能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情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步是明确债务范围。仔细核算借款本金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确定自己应承担的合法债务金额。对于超出法律规定利率的部分利息,可主张不予偿还。比如,若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那么四倍就是15.4%,超出该利率的利息无需支付。
第三步是收集证据。收集与借款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还款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借款的实际情况,包括借款金额、已还款金额等。若有证据证明在借款过程中存在暴力催收、威胁等违法行为,也应一并收集,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
第四步是与对方协商。在诉讼过程中,可尝试与原告进行协商。表明自己愿意偿还合法债务的态度,争取达成合理的还款方案。协商成功不仅能解决纠纷,还可能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第五步是遵循法院判决。如果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应严格按照判决结果执行。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总之,在处理欠高利贷被起诉的问题时,要依靠法律,理性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