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分为无偿代驾、雇人代驾、代驾公司代驾和酒店代驾等情形,不同情形责任承担主体不同。
无偿代驾通常是亲朋好友间的帮忙行为。在此情况下,无偿代驾人只有在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会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无偿代驾属于情谊行为,基于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不能让代驾人承担过重的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于车辆本身的故障等非代驾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那么责任的划分可能需要综合其他因素来确定。
雇人代驾,也就是车主临时花钱雇人开车。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原则上雇人代驾发生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代驾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车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代驾者追偿。
代驾公司代驾,车主通过代驾公司聘请代驾司机。车主和代驾公司之间通常会签订代驾服务合同,代驾司机是代驾公司的员工,其代驾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代驾公司代驾发生事故,一般由代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酒店代驾,一些酒店为了吸引顾客,会提供免费代驾服务。这种代驾可以看作是酒店与顾客之间消费服务合同的一部分。酒店有义务保障顾客在代驾过程中的安全。如果代驾发生事故,酒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酒店提供代驾服务是为了自身的经营利益,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代驾行为负有管理和保障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