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真的没钱也没有资产时,债权人可通过与债务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申请强制执行并密切关注债务人后续财产状况、在特定情形下追加被执行人等方式来尽可能保障债权。
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在债务人确实当下没有偿债能力的情况下,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是一个可行的办法。这样既给了债务人一定的时间去筹集资金,也让债权人的债权有了逐步实现的可能。双方可以就还款的期限、每期还款的金额等内容进行明确的约定,并且签订书面的协议,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便债务人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也是很有必要的。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查询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虽然当下可能没有发现可执行财产,但一旦债务人后续有了新的财产,法院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执行。同时,法院还可以对债务人采取一些限制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这些措施会对债务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促使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另外,债权人要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在债务存续期间,持续留意债务人是否有获得新的资产,比如继承遗产、获得赠与等情况。一旦发现债务人有新的财产,要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以便法院能够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还有,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债权人可以追加被执行人。例如,如果债务人是公司,而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最后,要做好可能无法全部收回债权的心理准备。因为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债权的实现可能会面临较大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理性对待,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尽可能减少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