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转让可能涉及到的费用有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手续费等,具体需依据转让主体(个人或企业)、转让情形等因素确定。
首先是印花税。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股份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这里无论是个人之间、企业之间,还是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股份转让,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转让双方都要缴纳。
接着是个人所得税。当股份转让方为个人时,如果转让有溢价所得,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例如,个人转让股份获得 100 万元收入,股权原值为 60 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 5 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100-60-5 = 35 万元,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35×20% = 7 万元。
然后是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份转让方是企业,那么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 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等可能适用优惠税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最后是手续费。在股份转让过程中,如果通过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操作,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此外,若涉及到股份转让的公证、评估等服务,也会产生相应的费用。例如,进行股权评估时,评估机构会根据评估的难易程度、评估价值等收取一定的评估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