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侦查并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诈骗案件的立案侦查期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法律未对其作出具体的时间规定。

对于简单的诈骗案件,证据收集相对容易,犯罪嫌疑人也容易确定和抓捕,这种情况下侦查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例如一些犯罪手法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且犯罪嫌疑人当场被抓获的诈骗案件,可能在数周内就能完成侦查工作。

然而,复杂的诈骗案件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比如涉及跨地区、跨国的诈骗集团案件,这类案件犯罪链条长、涉及人员众多、资金流向复杂。侦查机关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调查取证,追踪资金流向,可能要与多地甚至多国的执法部门协作,以获取全面的证据。此外,一些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他们会销毁证据、伪造身份信息等,这也会增加侦查的难度和时间。

虽然没有明确的侦查期限,但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案件久拖不决,法律规定了一些相关的限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诈骗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