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既遂和未遂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实现了犯罪目的,即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物。既遂是犯罪行为得逞,达到了预期的危害结果;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诈骗既遂和未遂至关重要,这关系到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和量刑。

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来看,诈骗罪的既遂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最终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例如,甲以虚构的项目为由欺骗乙,乙信以为真,将自己的 10 万元转账给甲,甲成功获取这笔资金,这就是典型的诈骗既遂。而诈骗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诈骗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及时识破、被害人未交付财物等,未能实际取得财物。比如,丙同样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欺骗丁,但丁在转账前发现破绽,没有将钱转给丙,此时丙的诈骗行为就是未遂。

在量刑方面,既遂和未遂的处罚有所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既遂犯,应按照其所犯罪行的法定刑进行量刑。而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犯罪完成形态的区别对待,因为未遂犯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既遂犯要小一些。

从司法认定的角度,判断是否既遂的关键在于财物的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一般来说,当被害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时,就认定为既遂。但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如通过网络诈骗,财物的转移和控制可能不那么直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资金的流向、交易的完成情况等。总之,准确区分诈骗既遂和未遂,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打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诈骗既遂和未遂的区别在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