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将遗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若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特殊情况可不均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要对这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遗产进行分割时,第一步是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因为在共同财产中,需要先把属于配偶的那部分分离出来。通常情况下,会将遗产的一半认定为配偶的财产,剩余的另一半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用于后续的分配。

对于遗产的分配,如果被继承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份额等,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例如,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某套房产留给某个子女,那么该子女就依法获得该房产的相应继承权。

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一般情形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不过,在实际分配过程中,会考虑多种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适当多分一些遗产,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又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此外,在分割遗产时,还需要考虑遗产的实际情况。如果遗产是房产、车辆等不宜分割的财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例如,对于一套房产,继承人可以协商由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所有继承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益。

父母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