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五十万的刑期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
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如果挪用资金五十万,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若挪用资金五十万用于非法活动,也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同样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区间量刑。
不过,要是存在一些加重情节,比如挪用资金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多次挪用资金等,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适当从重处罚。而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挪用资金五十万的具体刑期要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具体案情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