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不过,相较于普通商品房买卖,其交易存在更多限制和风险。
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能否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是有完整产权的回迁房。如果回迁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并且没有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那么这类回迁房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在交易过程中,双方按照正常的房产交易流程,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即可。
第二种情况是没有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这种情况下买卖存在较大风险。一方面,从法律层面来看,没有产权证书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存在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例如,原房主可能会因为房价上涨等原因而反悔,不配合办理后续的产权过户手续,甚至将房屋再次卖给他人,从而引发纠纷。另一方面,没有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在交易时,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只能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这种保障的力度相对较弱。
有些回迁房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交易限制,比如当地政策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上市交易等。购房者在购买回迁房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土地性质以及是否存在交易限制等信息。同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产权过户、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以最大程度降低交易风险。回迁房买卖需谨慎,要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做决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