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被侵害时,可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涉及网络侵权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投诉;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名誉权被侵害,人们需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尝试与侵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比如停止散布不实言论等。同时,要求其消除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例如在相同范围内澄清事实。并且,让侵权人向被侵权人赔礼道歉,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这种方式能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若双方达成一致,能高效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网络平台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管理。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投诉,提供侵权的具体信息,要求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侵权行为进行监管和约束。
另外,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维护名誉权的重要途径。证据包括书证,如聊天记录、文章截图等;物证,如相关的宣传材料等;证人证言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符合侮辱罪、诽谤罪等犯罪的构成要件,被侵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让侵权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名誉权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