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摔伤索赔需先明确责任归属,收集相关证据,与机构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当在培训机构摔伤后,索赔是一个需要遵循一定步骤和方法的过程。
要确定责任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培训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培训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培训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培训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培训机构的场地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学员摔倒受伤,那么培训机构大概率要承担责任。
收集证据至关重要。这包括现场的照片、视频,能反映摔倒的地点、环境状况等;就医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这些是确定伤情和医疗费用的重要依据;与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沟通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可能涉及责任的承认或赔偿的初步协商。
接着进行协商赔偿。可以与培训机构负责人直接沟通,明确提出赔偿的要求和依据。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即治疗摔伤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误工费,如果因受伤耽误了工作,可要求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若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可索赔;此外,还可能有交通费、营养费等。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解。
最后,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在整个索赔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