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房租后没签合同中间退租是可以的,但可能面临不同情况。通常能要回未使用期间的房租,但可能无法要求返还押金,并且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是不定期租赁,租客可以随时提出退租,但需要给房东合理的准备时间,比如提前告知房东要退租,让房东有时间寻找新的租客。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未使用期间的房租。因为租客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未使用的部分房东没有理由继续占有。

然而,关于押金的问题,虽然没有合同明确约定,但在实际租赁中,押金一般是为了保证房屋设施的完好以及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结清。如果租客中途退租,房东可能会以租客违约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另外,如果因为租客中途退租给房东造成了损失,比如房东为了等待新租客而导致房屋空置一段时间,产生了租金损失,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通常以实际损失为限。

总之,交了房租没签合同中间退租是可行的,但租客应遵循合理通知的义务,并且要考虑可能面临的押金无法退还和赔偿房东损失的情况。在处理退租事宜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交了房租以后可不可以中间退租没合同(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