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信息的消除时间取决于多种情况。如果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一般在符合法定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果是执行信息记录,通常会在案件执行完毕等相关情形下,根据不同系统的规定留存一定时间后处理。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消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如果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例如,甲欠乙的债务,甲按照法院判决还清了欠款,法院在确认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相关信息。

二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同样人民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比如丙和丁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丙按照协议履行了义务,丁也认可,法院就会按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消除丙的失信信息。

三是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也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另外,如果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而对于执行信息记录,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系统中,执行案件的信息会根据不同规定留存。一般来说,执行完毕的案件记录可能会长期保存,但不会对被执行人产生像失信名单那样的不利影响。不过,这些记录主要是作为司法工作的档案留存,在被执行人履行了相关义务后,其信用等方面的限制会相应解除。所以,被执行人信息的消除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被执行人信息多久可以消除记录(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