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70年后房子仍然属于购房者,因为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但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不过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自动续期。

在我国,土地和房屋的产权是分离的。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其所有权具有永久性,一旦购房者通过合法的交易流程购买了房屋,就对该房屋拥有了永久的所有权,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丧失。

然而,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购房者购买房屋时获得的是土地的使用权。通常情况下,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的70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的,所以当购房者实际入住时,土地使用年限往往已经不足70年了。

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一规定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

虽然法律规定了自动续期,但关于续期费用的具体标准和缴纳方式,目前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尚未作出详细的规定。不过可以明确的是,国家充分考虑到了广大居民的居住权益和社会稳定,会在后续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购房者无需过分担心70年后房子的归属问题。即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也可以通过自动续期继续合法使用土地,房屋依然是购房者的合法财产。

买了房子70年后还是自己的房子吗(0)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