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他人致轻伤,通常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伤他人导致轻伤,侵权人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这种情况下,即便并非故意为之,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弥补受害人因受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身体痛苦,使受害人尽可能恢复到受伤前的状态。

从刑事角度而言,一般情况下,误伤他人致轻伤,因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的故意,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然而,如果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没有故意伤害的故意,但存在过失,且该行为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时,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轻伤并不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入罪标准,所以通常单纯的误伤致轻伤不涉及刑事犯罪。但如果是在一些特定的业务活动或者具有高度危险的行为中,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轻伤的结果,同时该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范,也有可能面临其他刑事法律风险。总之,误伤他人轻伤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但在特殊情形下可能涉及刑事问题。

误伤他人轻伤属于什么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