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盗窃1500元,若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会以盗窃罪定罪,但在量刑上通常会从轻、减轻处罚,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并且可能会适用缓刑;若未达到当地盗窃罪立案标准,则不构成犯罪,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二、定罪情况如果孕妇盗窃1500元的行为发生在“数额较大”标准为1500元及以上的地区,那么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若发生在“数额较大”标准高于1500元的地区,则不构成盗窃罪。
三、量刑考虑因素对于构成盗窃罪的孕妇,由于其处于怀孕这一特殊生理状态,在量刑时会有特殊考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怀孕的妇女,应当宣告缓刑。所以孕妇盗窃1500元,在符合缓刑条件下通常会适用缓刑。另外,孕妇在审判时也可能会基于人道主义和其特殊情况,在量刑上从轻、减轻处罚,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四、不构成犯罪的处理若孕妇盗窃1500元未达到当地盗窃罪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不过,对于怀孕的妇女,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