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拘留流程一般包括调查取证、审批、执行等环节。需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开具拘留证,再将被拘留人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并及时通知家属。

首先是调查取证阶段。派出所民警通过询问违法行为人、被害人、证人等方式收集证据,还会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等工作,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事实以及是否符合拘留条件。在此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询问应当制作笔录,由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当证据收集充分,认为需要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拘留处罚时,进入审批环节。派出所会将相关的证据材料、处罚意见等整理成完整的案件卷宗,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公安机关负责人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幅度是否恰当等。只有经过严格审批,作出拘留处罚决定后,才能进入下一步。

审批通过后,会开具《拘留证》。《拘留证》是执行拘留的法定凭证,上面会明确被拘留人的基本信息、拘留的原因、拘留的期限等内容。

接着进入执行阶段。派出所民警持《拘留证》将被拘留人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在送拘时,要向拘留所工作人员出示《拘留证》,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同时,要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告知其被拘留的原因和羁押处所。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享有一定的合法权益,如会见律师、提出申诉等。派出所和拘留所也会保障被拘留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

派出所拘留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