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诉讼期一般是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比如,欠条中约定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从2023年1月2日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到2026年1月1日诉讼时效届满。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要求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还款被拒绝时,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最长保护期限依然是二十年,也就是说自欠条出具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即使债权人没有主张过权利,再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也不会予以保护。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债权人应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若担心诉讼时效经过,可以采取书面催款、保留聊天记录等方式来中断诉讼时效。同时,当发生纠纷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