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权证和房产证本质上没有区别,现在统一称为不动产权证书。过去房权证通常指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的简称,二者在含义和作用上基本一致。

房权证一般就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它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拥有房权证意味着权利人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比如,房主可以自主决定将房屋出租以获取租金收益,或者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房产证在过去是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的统称。房屋所有权证是对单独拥有房屋产权的证明,而房屋共有权证则是用于证明多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情况。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一套房屋,就可能会颁发房屋共有权证,明确双方对房屋的共有权益。

在实际使用中,二者的核心功能都是证明房屋的产权归属。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是房屋产权交易、抵押、继承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不过,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现在已经不再单独颁发房权证和房产证,而是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整合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功能,涵盖了土地和房屋的相关信息,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的统一管理。

不动产权证书更加规范和全面,它记录了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以及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这使得不动产的产权信息更加清晰明确,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方便了不动产的管理和交易。

什么是房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0)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