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到4岁离婚时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通常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到4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院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很重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而另一方有强烈的抚养意愿,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比如一方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明确向法院表明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而另一方积极争取,愿意为孩子提供生活照料等,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有抚养意愿的一方。
抚养能力是关键考量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经济状况好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比如可以保障孩子有良好的教育资源、医疗条件等。例如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支付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等各项开支,相比经济不稳定的一方更具优势。居住条件也是重要方面,有宽敞、安全、适合孩子成长环境的一方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孩子的生活环境也会被考虑。如果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法院通常会尽量维持孩子现有的生活状态。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且生活在熟悉的社区和幼儿园,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这一方。
另外,父母双方的品行和教育方式也不容忽视。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而另一方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和习惯,采用科学的教育方式,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同时,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协议,且该协议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总之,不到4岁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会综合各种因素,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