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走完程序所需时间并不固定,通常从几个月到一年多不等。一般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时间规定,且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多种因素影响。
首先来看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公安机关对案件展开调查的时期。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此外,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所以,侦查阶段短则可能两个月内完成,长则可能达到七个月甚至更久。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这一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而且,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因此,审查起诉阶段通常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但如果存在补充侦查的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前面提到的四类重大复杂案件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综上所述,轻伤案件走完程序的时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简单的轻伤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完成,而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一年多甚至更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