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别人家庭不一定会被判刑,是否判刑取决于具体的破坏行为。若构成犯罪被判刑则会有案底,若不构成犯罪未被判刑则没有案底。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单纯的破坏别人家庭行为,比如一般的婚外情等情况,通常并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自然也不会留下案底。因为婚姻关系中的道德问题,更多是受到社会道德和伦理的约束。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破坏别人家庭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最常见的是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某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这种行为就构成了重婚罪。一旦被认定构成重婚罪,经过法院审判并判处刑罚,就会留下案底。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会对个人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例如在就业时,某些对人员背景要求严格的单位,如公务员、司法机关相关岗位等,可能会因为有犯罪记录而不予录用。
还有一种情况是破坏军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破坏军婚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军人的婚姻权益和国家的军事利益,所以法律对其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制。若构成破坏军婚罪被判刑,同样会留下案底,对个人的生活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