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期过了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在这种情况下仍可在剩余期限内申请复议;若不存在正当理由超过复议期限,通常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其他途径来维护权益。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法律规定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行政秩序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在正常情况下,一旦超过了这个法定的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机关通常不会受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这是因为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和稳定性,若允许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随意突破复议期限申请复议,会使行政行为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行政效率和公共利益。

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是由于不可抗力,比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像当事人突发重大疾病、被限制人身自由等,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还有剩余的申请期限可以用来申请行政复议。

当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且不存在正当理由时,虽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但当事人并非没有其他救济途径。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行政诉讼也有其自身的起诉期限规定,需要注意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同时,还可以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反映情况、申诉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期过了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