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人导致骨折,需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因伤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责任一般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无证驾驶者承担。
在法律层面,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无证驾驶撞人导致骨折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赔偿项目。医疗费是最基本的一项,它涵盖了受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一切合理费用。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通常以正式票据为凭。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还可能涉及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在赔偿责任的承担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无证驾驶,交强险也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不过,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即无证驾驶者)进行追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则由无证驾驶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证驾驶者与车辆所有人不是同一人,车辆所有人若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对方无证还出借车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