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判决。
首先是协议离婚。这是一种相对平和、高效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需要就一系列重要事项达成一致,尤其是关于孩子的问题。在孩子抚养权方面,双方要明确孩子归哪一方直接抚养。一般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可能更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也需要协商确定。抚养费通常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数额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支付方式可以是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等。此外,还需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之后,双方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形的除外。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在抚养费方面,法院也会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判决。同时,法院还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整个诉讼过程可能会相对复杂和漫长,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