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1000元通常不构成诈骗罪,不会被判刑。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由于1000元未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所以通常不构成诈骗罪,不会按照诈骗罪进行刑事处罚。
不过,虽然不构成犯罪,但诈骗行为仍然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实施诈骗金额为1000元的行为人,可能会面临上述治安处罚。
此外,法律也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果存在多次诈骗等情节,即使每次诈骗金额未达到三千元,累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符合其他入罪情形的,也可能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会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