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己付首付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首付部分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若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自己付首付的房产计算,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如果该房产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婚后由付首付一方用个人财产独自还贷,那么该房产整体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婚后还贷资金是其个人财产,比如用其婚前的存款进行还贷,且该存款账户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账户严格区分。

若房产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甲婚前付首付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婚后甲和乙共同还贷,若干年后房子增值到200万,此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需要进行分割,乙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最后,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首付是一方支付,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以视为付首付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自己付首付的房产怎么算的(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