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误工时间需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意味着从受伤开始到定残前这段因伤无法正常工作的时间,都可纳入误工时间的计算范围。

收入状况方面。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某人月工资收入为5000元,因伤误工2个月,期间单位未发放工资,那么其误工费就是5000×2 = 10000元。这里强调的是实际减少的收入,若受害人在误工期间单位仍发放了部分工资,那么应扣除这部分已发放的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从事零售行业的无固定收入者,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就可以参考当地零售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确定收入标准,再结合误工时间计算误工费。

在实践中,要准确计算误工费,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对于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误工期间收入减少的证明等;对于无固定收入的,若能提供近三年的收入明细则按照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提供则需参考行业平均工资,此时可能需要提供从事相关行业的证明材料。总之,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旨在合理补偿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遭受的收入损失。

误工费是按什么标准赔偿的(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