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判决书拿到的时间需根据适用的程序而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拿到;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拿到,有特殊情况还可能延长。
在离婚诉讼中,不同的审理程序对应着不同的审理期限,这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拿到离婚判决书的时间。
首先是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在立案三个月内就能拿到离婚判决书。这是因为简易程序简化了一些诉讼流程,审理过程相对高效快捷,旨在快速解决争议较小的案件。
其次是普通程序。当离婚案件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比如财产分割争议大、子女抚养权存在较大分歧等,一般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不过,现实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案件无法在六个月内审结。此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要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拿到判决书的时间可能会超过六个月。
此外,案件的实际审理时间还可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送达诉讼文书的时间、鉴定时间、调解时间等。这些环节所花费的时间通常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因此,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要做好相应的时间规划和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