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司法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一规定明确了司法机关的处理期限,保障了申请人的权利,使得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更加规范和高效。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在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司法机关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三天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如果司法机关超过三日未作出决定,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三日的期限是从司法机关收到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司法机关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这可能会导致实际处理时间有所延长。但从法律层面来看,一旦申请材料完整,司法机关就必须在三日之内给出结果。若司法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也体现了法律程序的公开和透明,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