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事故逃逸的处罚较为严厉,一般会涉及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上,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逃逸会加重处罚;行政责任方面,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在法律规定中,醉酒驾车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而当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情况就更为严重。
如果醉酒驾车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存在逃逸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罪中,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例如,甲醉酒后驾车与乙车发生碰撞,造成乙车乘客丙受重伤,甲因害怕承担责任而驾车逃逸。这种情况下,甲很可能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其驾驶证会被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总之,醉酒驾车事故逃逸不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也会给自己带来极其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