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单方事故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但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发生单方事故,可认定为工伤获得赔偿。另外,若车辆购买了相应保险,可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工伤认定角度来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而单方事故一般意味着事故责任完全在于本人,所以正常情况下上下班途中的单方事故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无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不过,如果职工是在工作场所内,在上下班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发生的单方事故,比如在单位停车场停车时不慎撞上柱子等情况,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此时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程序进行索赔,包括获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赔偿。

关于保险赔偿方面。如果是驾驶机动车发生单方事故,并且车辆购买了车损险等相关保险,那么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事故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保险公司会对事故进行勘查和定损,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例如,车辆因撞到路边护栏等发生损坏,车损险可以对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此外,如果驾驶员购买了驾乘人员意外险等商业保险,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总之,在遇到上下班途中单方事故时,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来确定赔偿途径和方式。

上下班途中单方事故怎么赔偿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