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义务指的是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教育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法律层面,抚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抚养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供生活费用,这是抚养义务最基本的体现。父母需要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开销,保障子女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费用的多少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二是给予生活照料,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在日常生活中照顾子女的饮食起居、身体健康等。例如,照顾子女的日常饮食、帮助子女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等。三是进行教育培养,父母有责任保障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为子女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鼓励和支持子女学习和成长。这包括支付学费、购买学习用品等经济上的支持,以及在学习过程中给予指导和鼓励。

对于抚养义务的履行方式,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通过探望来关心子女的成长和生活,这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总之,离婚抚养义务是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应认真履行。

离婚抚养义务是什么意思(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