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证明书涉及多方面内容,一般需包含职工基本信息、受伤情况、医疗救治过程、鉴定结果等关键要素。
工伤鉴定证明书是对职工工伤情况进行客观描述和认定的重要文件。以下为你介绍其具体写法及包含内容。
标题:一般为“工伤鉴定证明书”,位置居纸张上方中间,以突出文件主题。
基本信息:开头需写明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所在工作单位、岗位、入职时间等。这些信息能准确确定职工身份,为后续鉴定提供基础依据。例如,“[职工姓名],男,[具体年龄]岁,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于[入职日期]入职[公司名称],担任[岗位名称]一职。”
工伤发生情况:详细描述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要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如职工在工作中从事何种作业时受伤、受伤的直接原因等。比如,“[具体日期],该职工在公司[具体工作区域]进行[具体工作内容]时,因[事故原因]导致[身体具体部位]受伤。”
医疗救治情况:记录职工受伤后送往的医疗机构名称、救治时间,以及初步诊断结果和后续治疗情况。这部分内容能反映职工的受伤严重程度和治疗进展。例如,“事故发生后,立即被送往[医院名称]救治,经诊断为[具体伤情],目前正在接受[具体治疗方式]。”
鉴定过程及结果:说明组织工伤鉴定的机构、鉴定时间、鉴定所依据的标准,以及最终的鉴定结论。如“[鉴定机构名称]于[鉴定日期]依据[鉴定标准名称]对该职工进行了工伤鉴定,鉴定结论为[具体鉴定等级]。”
结尾部分:要注明出具证明的单位名称、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工伤鉴定证明书要内容准确、客观、完整,能清晰反映职工工伤的全貌,为职工的工伤认定和后续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