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还利息,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若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利息及支付方式,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不支付则构成违约,出借人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当遇到民间借贷不还利息的情况,协商是较为温和且优先考虑的方式。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友好沟通,了解不支付利息的原因,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比如,若借款人是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利息的时间和方式,避免矛盾激化。
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找双方都信任的人,如共同的朋友、亲戚等从中斡旋,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机构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利息支付问题。
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出借人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保密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借款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出借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是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出借人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利息的约定。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若出借人证据充分,法院会判决借款人支付利息。
在胜诉后,若借款人仍不履行判决,出借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借款人的财产,以实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出借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要确保利息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