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用卡被起诉后没钱还,可尝试与银行协商、积极出庭、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等方式处理。

当面临信用卡被起诉且没钱还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银行进行协商。银行起诉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收回欠款,若持卡人有还款意愿,可主动联系银行说明自身经济状况,表明并非恶意逾期不还,申请协商还款方案,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或者减免部分利息等。银行会综合考虑持卡人的情况,若认为其有还款诚意和一定的还款能力,可能会同意协商方案。

要积极出庭。即使没钱还款,也不应逃避诉讼,不出庭并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导致法院按照银行的诉求进行缺席判决。出庭时,持卡人可以在法庭上详细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争取法院的理解,法院也可能会在庭审过程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给出一个合理的还款方案。

若法院最终判决后,持卡人仍需严格遵守判决结果,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若拒不执行,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持卡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的其他财产。此外,持卡人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一旦被列入该名单,将会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比如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后续的生活中,持卡人应努力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尽快按照协商方案或者法院判决偿还欠款,以恢复良好的信用记录。

因信用卡被起诉后没钱还怎样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