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时男方坚决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时,协议离婚的途径就行不通了,此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证据方面,可以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相关的证据,这些情形在法律上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接着,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增加。总之,通过诉讼离婚,能够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