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配偶无需承担清偿责任。不过在实践中,需要先准确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单方债务,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在处理夫妻单方债务关系时,首先要做的是准确认定债务性质。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单方债务。一是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比如一方在结婚前为购置个人房产所借的债务,这明显是其婚前所负,属于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二是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所负债务,像一方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产生的债务,这些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无需承担。三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
当明确债务为单方债务后,处理方式相对清晰。债权人只能向负债的一方主张权利,要求其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其针对非负债方的诉求。例如,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经营生意亏损产生债务,债权人乙只能向甲追讨,不能要求甲的配偶丙偿还。
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债务性质认定的争议。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债权人认为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时就需要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法院会认定为单方债务。此外,即使债务被认定为单方债务,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也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负债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能需要先预留出一部分用于偿还债务。总之,处理夫妻单方债务关系,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并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