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产需根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确定分割方式,可能会均等分割、按出资比例分割或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补偿等。
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以下从不同情况为大家详细分析。
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数额时,需考虑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
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情况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但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法律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特殊情况: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产证等,以便在分割房产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