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迁走户口是否有影响,要分情况来看,可能存在一定影响,也可能没有实质性影响。
对于原配偶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给原配偶带来不便。比如原配偶再婚时,有些地方办理结婚登记可能要求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若前配偶户口未迁走且户口簿信息未及时更新,可能在办理再婚登记手续时产生阻碍,需要先处理好户口相关事宜。另外,如果涉及房屋买卖等情况,部分买家可能会因为卖家前配偶户口还在该房屋名下而存在顾虑,影响房产交易的顺利进行。
对于自身的影响。如果不迁走户口,在需要使用户口簿办事时,可能会面临不便。因为需要与原配偶沟通协调获取户口簿,若双方关系不佳,可能会出现拿不到户口簿而无法顺利办事的情况,例如办理护照、身份证补办等业务。而且在一些涉及社区事务、福利分配等方面,可能会因为户口未迁出但实际已不属于该家庭而产生认定上的困扰。
然而,也并非一定会有影响。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在需要使用户口簿时能顺利配合,并且当地政策和相关事务办理对户口迁移没有严格要求,那么不迁走户口也可能不会产生实质性的问题。比如一些地区对于结婚登记时户口簿婚姻状况信息更新要求不高,只要能提供离婚证明等材料即可办理再婚手续。同时,若不涉及房产交易等敏感事项,不迁户口也不会对原配偶的生活和房产处置造成阻碍。总之,离婚后户口是否迁走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