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则需满足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
在法律层面,合同的解除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条件,主要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约定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这体现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解除意愿,合同即可解除。同时,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如果承租人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当这种约定的情况出现时,出租人就可以依据约定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民法典》规定了以下几种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明确告知买方不再交付货物,买方就有权解除合同。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施工方迟延施工,发包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施工方仍未完成工程进度,发包方可以解除合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卖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满足买方的使用需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可以解除合同。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总之,合同解除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进行,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