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工作受伤,赔偿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可能由用人单位、侵权第三人等负责赔偿。

在不同情形下,外出工作受伤的赔偿责任承担主体有所不同。

若外出工作是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伤,通常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而用人单位也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外出工作时受伤是由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比如在外出工作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对方负主要责任,那么侵权第三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同时,这种情况下也可能构成工伤,受害者在获得侵权第三人赔偿的同时,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不过,对于一些重复的赔偿项目,如医疗费等,一般不能重复获得赔偿。

此外,如果是劳务派遣员工外出工作受伤,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用工单位有过错的,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总之,外出工作受伤的赔偿责任认定较为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外出工作受伤谁负责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