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后又返回现场,即便人员只是轻伤,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处罚通常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以及可能的行政拘留。
从法律认定角度来看,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撞人后逃逸,之后又回到现场,并不影响逃逸行为的认定。因为其在事故发生后的短时间内有逃避责任的主观故意和实际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对于这种撞人逃逸后又回来且人员轻伤的情况,一般会对逃逸者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会在二百元到二千元这个区间内,具体数额由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裁量。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明确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逃逸者会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且终身禁驾的处罚。
此外,虽然人员只是轻伤,但逃逸者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赔偿受害者因事故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一系列合理费用。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撞人逃逸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道德准则,即便事后返回现场,也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