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开庭时需注意携带齐全证据材料、遵守法庭纪律、清晰准确陈述事实与诉求、合理辩论并尊重对方等事项。
携带材料方面,要确保携带齐全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原件。这些证据是支持债权人主张的关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原件在法庭上具有更高的证明力,法官通常会要求查看原件以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准备好身份证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这是进入法庭和证明自身诉讼主体资格的必要条件。
遵守法庭纪律至关重要。开庭时要严格遵守法庭的各项规定,听从法官的指挥。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保持安静和良好的庭审秩序。在法庭上使用文明用语,尊重法官、对方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纪律可能会影响庭审的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导致对自身不利的法律后果。
陈述环节,债权人要清晰、准确地陈述案件事实和自己的诉求。在陈述事实时,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有条理地进行阐述,突出重点和关键情节。对于自己的诉求,要明确具体,比如要求债务人偿还的本金金额、利息计算方式等。并且要保证陈述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虚假陈述,否则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辩论过程中,债权人要合理运用法律规定进行辩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己的主张进行有力的论证,指出对方观点和行为的违法或不合理之处。同时,要认真听取对方的辩论意见,抓住对方的漏洞进行反驳,但反驳要基于事实和法律,避免情绪化的争吵。
尊重对方当事人,虽然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案件中有利益冲突,但在庭审过程中应保持理性和尊重。避免使用侮辱性、攻击性的语言,这样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庭审氛围,也体现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