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赔付的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能是侵权人、用人单位、保险公司等。

在不同的情形下,伤残赔付的承担主体有所不同。

侵权情形下:如果是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伤残,比如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那么侵权人通常是赔付的责任主体。以交通事故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工伤情形下: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时,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赔付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等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保险合同约定情形下:如果当事人购买了商业保险,如意外险、重疾险等,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条件时,保险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例如,某人购买了一份意外险,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经鉴定达到合同约定的伤残等级,保险公司就会根据合同条款给予相应的赔偿。

总之,伤残赔付的承担主体要结合具体的事故性质、法律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伤残赔付是由谁来承担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