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个人收入证明一般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分别到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社保部门、银行等开具。
对于有固定工作的人来说,最常见的开具地点是所在单位。单位通常会有专门的人事部门负责此类事务。员工可以向人事部门提出开具收入证明的申请,一般需要提供一些基本信息,如姓名、职位、入职时间等。单位会依据员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等资料,如实开具包含员工月工资收入、奖金、福利等情况的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果是个体经营者,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那么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社区或村委会会根据了解到的该个体经营者的经营状况等信息,出具能够反映其大致收入情况的证明。
对于自由职业者,若缴纳了社保,可以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社保部门会根据其社保缴纳基数等信息,为其开具收入相关的证明材料。因为社保缴纳基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个人的收入水平。
银行也是开具收入证明的一个重要途径。个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自己的开户银行,申请打印银行流水。银行流水详细记录了个人的收支情况,包括工资入账、其他收入款项等,能直观地反映个人的收入水平。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后,也可作为有效的收入证明材料在离婚等事务中使用。开具离婚个人收入证明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开具地点,以获得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的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