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成立之前进行招聘,可采取以发起人的名义进行招聘活动、明确与应聘者的法律关系、做好招聘的各项筹备工作等措施,同时要确保招聘活动合法合规。
在公司未成立之前进行招聘,需要谨慎处理一系列问题以保障招聘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
首先是以合适的名义开展招聘。由于公司尚未成立,不能以公司名义招聘,通常以发起人的名义进行。发起人要对招聘活动负责,在招聘信息中应明确说明目前公司处于筹备阶段。例如,在招聘广告、面试沟通等环节,向应聘者清晰传达公司的现状,避免产生误解。
其次要明确与应聘者的法律关系。因为公司未成立,无法与应聘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可以先签订劳务协议或者就业意向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务协议可以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基本事项。就业意向书则可以约定在公司成立后,应聘者将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以及入职的基本条件等。
再者要做好招聘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制定完善的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任职要求等。设计合理的面试流程和考核标准,确保能够选拔出合适的人才。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招聘启事模板、面试评估表等。
另外,在招聘过程中必须确保合法合规。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歧视性的招聘条件,保障应聘者的平等就业权。在薪酬待遇、工作时间等方面也要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公司成立后,要及时与已招聘的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将之前劳务协议或就业意向书中的相关内容合理转化到劳动合同中,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使公司的用工管理更加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