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后一般较难要回,但在存在法定情形时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要回。

在正常的房产交易中,一旦完成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不过,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有可能将已过户的房子要回来。

基于合同撤销权:如果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例如,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此时买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待合同被撤销后,要求对方配合将房屋过户回来。

基于赠与的法定撤销权:若房屋是通过赠与方式过户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一般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过户,只有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子女接受老人赠与的房屋过户后,却对老人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就可以通过诉讼行使法定撤销权,将房屋要回。

基于无权处分:如果房屋过户是因为无权处分人擅自将房屋过户给他人,而原权利人并不知情也未追认,那么原权利人有权追回房屋。例如,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过户给他人,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证明该过户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要求确认过户行为无效,将房屋恢复登记到原权利人名下。

要回已过户的房子通常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要注意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等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子过户了怎么要回来(0)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