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式可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若章程无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股一权,按股东持有的股份计算表决权。

在探讨股东表决权按认缴还是实缴计算时,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公司。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比例”在实践中存在认缴和实缴的区别。通常来说,如果全体股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是按实缴的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因为实缴出资反映了股东对公司实际的资金投入和贡献程度。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认缴出资 50 万,实缴 30 万;乙认缴 30 万,实缴 20 万;丙认缴 20 万,实缴 10 万。在没有公司章程特别规定或全体股东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股东会会议上进行表决时,就会按照他们实缴的出资比例(3:2:1)来行使表决权。不过,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协议等方式约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那么这种约定也是有效的,充分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点。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这表明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的是“一股一权”的原则,即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来计算表决权,不存在认缴和实缴的区分问题。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更强调资本的平等性和股份的标准化。例如,某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1000 股,那么在股东大会上该股东就拥有 1000 个表决权。

综上所述,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式因公司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有限责任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尊重股东之间的约定。

股东表决权是按认缴还是实缴计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