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租违约金收取标准通常由合同约定,若合同有明确规定,按约定执行,但不得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若合同未约定,则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违约金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有合同约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拖欠房租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收取。例如,合同约定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租金的一定比例(如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那么当租客拖欠房租时,就按照这个比例乘以逾期天数和未支付租金的金额来计算违约金。不过,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如果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无合同约定的情况:当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拖欠房租违约金的标准时,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赔偿因其拖欠房租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通常包括出租方因承租方拖欠房租而遭受的资金占用损失等。比如,出租方原本计划用收到的房租去偿还贷款,由于承租方拖欠房租导致出租方需要支付额外的贷款利息,那么这部分额外的利息损失就可以作为实际损失要求承租方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需要对实际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总之,拖欠房租违约金的收取标准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并且在处理违约金问题时,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